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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债券

2021-01-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

建议发行债券

本公司建议展开债券的国际发售。就建议发行而言,本公司将向若干机构投资者提供发售通函,当中载有有关本集团的企业及财务资料,包括风险因素、资本化及债务资料及对本集团的描述。

于本公告日期,建议发行的本金额、利率及若干其他条款及条件尚未落实。债券的条款将透过入标定价程序釐定。于落实债券的条款后,预期本公司及若干经办人将订立认购协议及其他附带文件。

董事会认为,建议发行将可使本公司对其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并延长其债务期限。发行的完成取决于(其中包括)市况及投资者需求。倘进行发行,发行所得款项净额(扣除佣金及开支后)将用作偿还现有银行贷款及一般企业用途。

债券拟定将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拟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债券上市。

根据发行建议将予发行的任何债券未曾亦将不会根据证券法登记及不可在美国境内发售、出售或交付。债券将仅依据证券法项下的S规例于离岸交易中在美国境外发售及出售。除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的任何规则外,债券概不会在香港向公众人士发售。

由于于本公告日期,尚未订立任何有关建议发行的具约束力协议,故建议发行未必会完成。本公司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签署有关发行之认购协议,本公司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另行刊发有关建议发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