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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3-17 00:00:00

本公佈乃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目前董事会现有可供参考资料,本集团预期截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期间内」)录得股东应占亏损约185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则录得股东应占溢利217百万港元。

本集团之预期亏损主要是由于(i)本集团持有的投资物业之估值亏损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估值约为453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之估值亏损则为131.2百万港元;及(ii)应收贷款减值亏损净额约142百万港元。上文所述项目对本集团之流动资金并无影响。

本集团于期间内的总收益为约690百万港元,对比二零一九年同期的734百万港元减少约6%。本集团于期间内的租金收入为约478百万港元,对比二零一九年同期的532百万港元减少约10%。租金收入减少是由于(其中包括)本集团授予其租户租金豁免以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所引致他们业务的不利影响。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按目前现有可供参考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且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计或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