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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14 00:00:00

本公佈乃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目前所获得可提供予董事会之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内」)录得的股东应占溢利,对比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1,005百万港元,有显着减少约93%。

本集团的溢利预期跌幅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投资物业之重估亏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约为122百万港元,而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之估值盈利则为809百万港元。

本集团于期间内的总收益约366百万港元,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总收益361百万港元相近。本集团于期间内的租金收入约249百万港元,对比二零一九年同期的280百万港元租金收入减少约11%。租金收入的减少是由于(其中包括)本集团授予其租户租金豁免以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所引致他们业务的不利影响。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目前所获得可提供之资料作出初步评估,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计或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底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