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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延迟寄发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方式(根据《公司法》第86条进行)将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私有化的协议安排文件之时间

2020-07-28 00:00:00

绪言

兹提述由Optical Beta Limited与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刊发日期为2020年7月8日的联合公告(「该联合公告」)以及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及2020年7月24日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事项。除本联合公告另有定义者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协议安排文件之时间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除非取得执行人员的同意,否则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事项及协议安排的详情、预期时间表、大法院条例所规定的说明函件、有关本公司的资料、独立董事委员有关建议事项的推荐意见、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收购守则》规定的其他资料之协议安排文件须于该联合公告日期起计21日内寄发予协议安排股东,在此情况下将为2020年7月29日或之前。

诚如该联合公告所述,建议事项须待(其中包括其他条件)协议安排于法院会议获批准后方告作实,而协议安排将仅于(其中包括其他条件)协议安排于法院会议获批准后方告生效。大法院需进行聆讯(「指示聆讯」)以便其发出召开法院会议以批准协议安排的指示。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协议安排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及为配合大法院的时间表,协议安排文件将无法于2020年7月29日或之前寄发。本公司与要约人已向执行人员申请批准将寄发协议安排文件的最后日期由2020年7月29日延长至2020年9月7日,而执行人员已授出有关同意。有关实施建议事项的详细时间表将载于协议安排文件以及本公司与要约人于寄发协议安排文件后将刊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