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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的澄清

2020-07-22 00:00:00

兹提供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的公告(「盈利警告公告」),内容有关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预计盈利警告(「盈利警告」)。

亦兹提述Optical Beta Limited与本公司刊发日期为2020年7月8日的联合公告(「该联合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事项。除本联合公告另有定义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盈利警告就收购守则规则10而言构成盈利预测,而由于其于要约期期间刊发,本公司须遵守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有关盈利预测的规定。由于本公司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刊发盈利警告公告,鉴于有关时间限制,本公司在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的规定时面对实际困难。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倘若本公司向股东寄发下一份文件(即协议安排文件)时尚未刊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则盈利警告必须完整地连同本公司财务顾问及上述盈利警告所提述的会计师或核数师发表之报告一併刊载于协议安排文件内。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于寄发协议安排文件前刊发,而相关业绩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已载入协议安排文件内,收购守则规则10对盈利警告作出汇报的规定将被取代。

本公司谨此澄清,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2.1,盈利警告公告在刊发前应呈交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以徵求意见。本公司将致力确保日后遵守收购守则。

除本公告所述的澄清外,盈利警告公告内的所有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