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而作出。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已根据购股权计划向三名合资格参与者(须待彼等接纳)授出购股权,以认购合共80,000,000股股份(于悉数行使后及可按购股权计划予以调整)。有关授出之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所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每股股份0.45港元,相当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示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296港元约152%
于所授出购股权:80,000,000股股份获悉数行使时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
股份于授出日期之:每股股份0.305港元收市价
于紧接授出日期前:每股股份0.296港元五个营业日之股份平均收市价
购股权之有效期:自授出日期起计10年
购股权之归属日期:其中(i)30%将于授出日期后12个月届满后随时归属;(ii)30%将于授出日期后24个月届满后随时归属;及(iii)40%将于授出日期后36个月届满后随时归属
授出购股权之代价:各承授人于接纳所授出购股权时须支付1港元
于授出日期,本公司拥有5,042,139,374股已发行股份。
股份期权须待承授人已达成与本公司相关的特定绩效目标后才可被行使,而绩效目标由董事会釐定并于该等承授人的授予信函中订明。
于授出日期前12个月期间内,本公司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别之联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