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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19-10-28 00:00:00

鉴于本集团与花城签订的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即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本集团已于2019年10月28日与花城签订一份两年期的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于公告日期,花城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其项下所进行的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在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进行的该等交易乃于本集团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而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及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于就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进行的该等交易而订立的年度上限所计算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高于0.1%但低于5%。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进行的该等交易获豁免通函(包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和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但要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其中包括)申报及公告等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