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1) 更换核数师 (2) 进一步延迟刊发2021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

2022-04-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1)更换核数师

(a)核数师辞任

1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应本公司之建议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

罗兵咸在其辞任函中指出,(1)其要求提供有关本集团开发的若干新业务(包括工程服务和社区智能服务)在其管理账目就本集团收入确认与比较于2022年3月31日发佈的本集团未经审核全年业绩的调整,金额约为人民币9.23亿元的资料;以及(2)由于最新一波COVID-19爆发导致本公司位于上海的总部办公大楼被防疫封控及参与准备程序的本集团部份员工正处于防疫隔离期,且解除防控措施的时间不能确定,本公司未能提供罗兵咸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因此,罗兵咸未能确定额外审核工作或承诺一个完成审核的明确时间表。

由于本公司未能与罗兵咸就完成审核的时间表及可能额外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董事会认为,委聘另一家外部核数师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推进完成审核工作乃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已议决建议罗兵咸辞任为本公司核数师。

除上述所披露外,董事会并无任何与罗兵咸辞任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持份者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罗兵咸过去多年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b)委任核数师

董事会亦谨此宣佈,于考虑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的推荐建议下,已议决委任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马施云」)为本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罗兵咸辞任后之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大华马施云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

(2)进一步延迟刊发2021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

于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的公告所述,本公司预计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2021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将于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公佈。由于自2022年3月以来,COVID-19疫情在中国爆发,特别是上海,故审计过程受到不利影响及本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刊发2021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

假设中国的COVID-19疫情的情况无进一步恶化及无采取进一步的严厉措施以对抗疫情,本公司估计到任的核数师将需要六至八个星期才能完成审计过程。在这基础上,本公司预计2021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将于2022年6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将会于适当时作出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