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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发有关(1)建议股份合併;(2)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3)有关主要股东认购新合併股份的关连交易;(4)建议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股份;(5)申请清洗豁免;及(6)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

2021-02-03 00:00:00

兹提述中国疏浚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股份合併、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寄发通函

董事会欣然宣佈,载有(i)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详情;(ii)认购协议及清洗豁免之详情;(i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以及清洗豁免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iv)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以及清洗豁免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已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寄发予股东。

股东特别大会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于香港铜锣湾谢斐道482号兆安广场15楼1501-2室举行。

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作出任何投票决定之前务请细阅通函,尤其是通函所载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亦应知悉,股份合併及完成须待分别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通函「建议股份合併」一节项下之「股份合併的条件」及「认购新合併股份」一节项下之「先决条件」各段所载之所有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併以及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若其对本身之情况及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务请咨询各自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