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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6-08 00:00:00

本公告乃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可得之初步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股东应占盈利预料将减少25%至40%,对比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股东应占盈利为2,124.8百万港元。盈利减少主要归因于以下原因:

(a)并无因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i)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信义光能」,股份代号:00968)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发行新股而视作出售本公司于信义光能的股权的权益摊薄及(ii)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出售若干信义光能股份而录得的一次性总收益633.4百万港元;

(b)人民币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内贬值;及

(c)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以及多个国家采取的封锁措施,导致本集团若干玻璃产品(例如汽车玻璃和浮法玻璃产品)的需求和平均售价下降。

本公司正在为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定稿。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董事会获得的初步资料及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提供。此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审阅或确认。

本集团将遵照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间表,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底前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