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厦门骏熠于拍卖会上,成功竞投得武冈自然资源局提呈出售的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人民币94,000,000元。预期武冈自然资源局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前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订立。
为共同竞投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厦门骏熠与石狮琦鑫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订立共同竞投协议。
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少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