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独立法证会计师
兹提述建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涉嫌挪用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资金(「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委任罗申美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罗申美」)为独立法证会计师,以(其中包括)就涉嫌挪用行为进行独立法证会计审查、审阅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向董事会作出纠正及改进建议(「独立审查」)。于本公告日期,罗申美已进行其有关独立审查的工作。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涉嫌挪用行为及独立审查另行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