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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第二个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2-04-27 00:00:00

本公告乃建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内容有关建议修订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如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上市规则已获修订,方法为(其中包括)采用一套14项统一核心准则,以就不论发行人注册成立地方保障股东。再者,本公司建议就股东大会行为,使本公司与时并进,并能灵活处理事宜。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就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修订,以符合前述保障股东的核心准则、准许股东大会以电子会议(亦称为虚拟股东大会)形式举行或以混合形式举行会议,并收纳若干内务修订,方式为采纳第二个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代替及排除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星期四)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方告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详情,以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会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本公司股东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