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
(i)蔡建四先生(「蔡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及
(ii)由于职能重新分配,佘德聪先生(「佘先生」)将不再担任行政总裁,惟将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佘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终止担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蔡先生的履历资料载列如下:
蔡先生,52岁,于中国房地产行业拥有约20年管理经验。彼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担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并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营运管理。此外,彼亦为本公司两间附属公司的董事。
蔡先生担任多项社会要职,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福建省港区政协委员联谊会会长、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港岛东分会会长、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义工委员会主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及香港泉州市同乡总会永远名誉会长。
蔡先生已就彼担任执行董事一职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任期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起为期三年,且任何其后任期将重续三年,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通知并遵守董事服务协议予以终止。根据董事服务协议,蔡先生有权收取固定薪酬每年600,000港元,有关薪酬乃经参考本集团业务所需的适当技能及经验后釐定,且每年酌情花红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釐定并经董事会绝对酌情批准。概无有关蔡先生获委任为行政总裁的服务协议,且彼将无权就彼获委任为行政总裁收取额外薪酬。
于本公告日期,蔡先生于1,780,596,394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蔡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位;(iii)并无拥有其他重大委任及专业资格;及(iv)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委任行政总裁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蔡先生重新加入董事会担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并就佘先生担任行政总裁对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