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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中国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及更换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之代理人

2018-05-11 18:41:00

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品牌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将更改为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38号北海中心5楼5F室,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本公司之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保持不变。

更换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之代理人

董事会宣布龙炳坤、杨永安律师行已不再担任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之授权代表(「代理人」),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陈仕邦先生(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已获委任为代理人,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