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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告

2019-05-09 00:00:00

本通告乃Digital China Holdings Limited(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召开谨订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区法院道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酒店5楼泰山厅举行股东週年大会发出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补充通告。

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提呈以供考虑之建议决议案详情载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之补充通函(「补充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兹补充通告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区法院道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酒店5楼泰山厅举行股东週年大会,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除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以外之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本公司批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一间由本公司持有约40.43%权益之附属公司,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555))(「神州信息」)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规则载于注有「A」字样的文件内,该文件已提呈予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

(b) 授权神州信息董事:

i. 按彼等之绝对酌情权管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规则授出可认购神州信息股份(「神州信息股份」)的期权;

ii. 不时修改及╱或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惟有关修改及╱或修订是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修改及╱或修订之条文以及上市规则之规定而生效;

iii. 于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条款不时授出的任何期权项下的认购权获行使时配发、发行及处置任何神州信息股份;及

iv. 采取彼等全权酌情认为必需、适当或合宜的所有行动,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有十足效力;

(c) 授权本公司董事在彼等可能认为必需、适当或合宜之情况签立所有有关文件及采取所有有关步骤,使神州信息得以采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