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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及完成日期及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0-01-03 00:00:00

兹提述(i)力世纪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的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与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收购Apollo的约86.06%权益有关之主要交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公佈(「延迟公佈」)。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及完成日期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卖方、担保人及目标公司就(其中包括)延长最后截止日期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收购事项须待所有收购条件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五日前达成(或获豁免,倘适用)后,方告完成。根据第二份补充协议,本公司与卖方已同意将最后截止日期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五日延长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诚如该公佈内所披露,收购事项将于收购条件全部达成后六十(60)日内完成,无论如何不迟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由于根据第二份补充协议延长最后截止日期,故完成日期亦相应延长,无论如何不迟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

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如延迟公佈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的协议的进一步详情(包括收购事项、提供过渡贷款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ii)有关目标公司约86.06%已发行股本的估值报告;(iii)特别授权详情;(iv)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及(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载入通函所需的资料,预计通函的寄发日期将进一步推迟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或之前的日期。

收购事项须待达成收购条件后方告完成。发行代价股份可根据经补充协议修订的协议进行调整。因此,收购事项及发行代价股份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