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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终止于中国内地的珠宝产品及钟表批发分销权

2019-12-30 00:00:00

本公佈乃由力世纪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本集团收到一名许可人(「许可人」)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发出的终止通知,通知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终止许可人与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被许可人)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就中国内地珠宝产品及钟表的独家批发分销权所订立之协议(「该协议」)(「终止」)。

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一九财政年度」),该协议项下销量所产生的收入约占本集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综合收入的52%。本集团正与许可人就库存及其他相关安排进行协商。

儘管终止可能会暂时影响本集团的收入,惟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公佈所披露,由于本集团已决定逐渐剥离表现乏善可陈的珠宝产品及钟表零售业务,日后专注于前景向好的移动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因此本公司预计终止将不会对本集团的整体战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