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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1-07-12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第二次修订及订立第二份修订契据,其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一项主要交易(「该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就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延迟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将与该公告及延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批量印刷通函,预计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