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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2 20:2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仅供参阅。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8-0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 年第1 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3月2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7人。张凤山先生和卢耀忠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李家民先生和王亮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文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及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17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8 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8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2018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2017 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 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均为9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