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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股份<00857> - 公告 (02)

2007-06-20 09:38:00

受益。 4. A股发行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假设A股发行合共将发行40亿股A股及本公司股本并无发生其他变动,於本公布日期及 紧随A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之股权架构载列於下表。然而,投资者应注意,A股发行 的最终发行数量受限於(i)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及(ii)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 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取决於A股发行进行时通过市场询价厘定之中国证券市场状况 。 於本公布日期 紧随A股发行完成后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1) 内资股 157,922,077,818 88.21 161,922,077,818 88.47 □ 现有内资股 157,922,077,818 88.21 157,922,077,818 86.29 □ A股 4,000,000,000 2.18 (2) H 股 21,098,900,000 11.79 21,098,900,000 11.53 (3) 股份总数 179,020,977,818 100 183,020,977,818 100 5. 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 本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并需要得到股东批准。 通函 本公司将於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A股发行之 详情以及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批准A股发行致股东之通知。 本公司无法保证必定会进行A股发行。投资者於买卖H股时务请审慎行事。有关A股发 行之进一步详情将由本公司於A股发行落实时在中国之报章披露,相关资讯亦将同时 根据上市规则由本公司在香港之报章披露。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A股」 指 本公司建议由本公司向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 规定所界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发行之人民币普通股 「A股发行」 指 本公司建议采取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向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规定所界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发行不超过40亿股A股, 并建议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章程」 指 本公司不时经修订之章程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於1999年11月 5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於香港联交所上市,而相关的美国存托股份 则於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不时修订)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相同含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 指 本公司发行之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或 入账列作缴足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07年8月10日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以批准A 股发行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境外上市外资股,有关股份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以港元买卖,包括其於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相关美国存托股份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 指 内资股及/或H股之持有人 「股份」 指 内资股及/或H股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李怀奇 中国北京,2007年6月19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蒋洁敏先生担任董事长,由段文德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