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公告
本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本公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令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获悉本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事宜。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利每年分配两次,年终股利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决定,中期股利可以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决定本公司 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将提交 2023年 8月下旬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并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 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