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团」)通知,中石油集团已完成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17中油EB」)的摘牌,并拟于近日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中石油集团2017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00亿元,期限为5年,中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61,000,000股标的股票划转至“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7中油EB专户」)。
鉴于中石油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到期赎回及摘牌工作,中石油集团与17中油EB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将17中油EB专户中剩余未交换的2,051,487,972股标的股票划转回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46,882,339,136股1,持股比例为80.25%;17中油EB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051,487,972股,持股比例为1.12%。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完成后,17中油EB专户中的2,051,487,972股公司股份将划转至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17中油EB专户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将持有本公司股份148,933,827,108股,持股比例为81.38%。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中石油集团后续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