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之公告(「公告」),其内容有关本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辽河储气库公司100%权益。除另有规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中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次出售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辽河储气库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结果不再合併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出售之未经审计除税前收益(即出售之对价与辽河储气库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之差)为人民币40.1122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