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辞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因其年龄原因,本公司监事付锁堂先生已向本公司提出辞呈,辞任其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该等辞任即日生效。因工作变动原因,本公司监事李家民先生及刘宪华先生已向本公司提出辞呈,辞任其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该等辞任于即日生效。
付锁堂先生、李家民先生及刘宪华先生确认其于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关注。
付锁堂先生、李家民先生及刘宪华先生自任职以来,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对公司业务发展、价值提升、股东回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监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佈,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兰建彬先生、何江川先生及金彦江先生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即日生效,任期与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兰建彬先生、何江川先生及金彦江先生不会就其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而向本公司收取任何酬金。
兰建彬先生、何江川先生及金彦江先生简历如下:
兰建彬先生,55岁,正高级政工师,大学文化。2010年12月任本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任云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任甘肃销售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任销售分公司执行董事。
何江川先生,56岁,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2007年12月任本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任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0月任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任长庆油田分公司执行董事。金彦江先生,56岁,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2011年8月任本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2014年4月任华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任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任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任吉林石化分公司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及兰建彬先生的配偶持有本公司7,500股A股外,截至本公告发佈之日,上述本公司新任职工代表监事(i)概无于过去三年内曾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界定)或控股股东(如上市规则所界定)概无任何关係;且(iii)亦无拥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本公告发佈之日,概无有关兰建彬先生、何江川先生及金彦江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到(v)条要求披露,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