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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调整

2021-03-25 00:00:00

玆提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之通函及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选举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西蒙?亨利先生、蔡金勇先生及蒋小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酬金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股东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上给予的授权,以及参考彼等的职责、责任、表现及本集团的业绩釐定。

董事会宣佈,公司为提升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及绿色低碳发展,对独立董事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当前市场行情和可比同行业独立董事酬金水准,每位独立董事的税后年度固定酬金将由人民币200,000元调整至人民币330,000元(「酬金调整」),酬金调整时间追溯至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之日(即2020年6月11日)起生效。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独立董事酬金待遇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维持不变。酬金调整由本公司的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