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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2020-11-05 00:00:00

谨此提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刊发之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及关于临时股东大会之通函(「通函」),2020年10月20日刊发之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及关于临时股东大会之补充通函(「补充通函」),及于2020年10月20日刊发之有关监事及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辞任和建议选举及委任监事之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定义,否则本公告所用术语与通函及补充通函中的定义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临时股东大会已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9时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5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店召开。

董事会宣佈,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吕波先生获选为新的监事,该委任即刻生效。此外,根据于2020年11月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的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吕波先生当选为监事会主席,即刻生效。

关于吕波先生的简历以及依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委任其为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应予披露之事项,详情请参见前述之补充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