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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2023-02-16 00:00:00

框架协议

谨此提述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合营公司根据现有框架协议向本集团供应该等产品。

现有框架协议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交易时段后),银龙与合营公司订立框架协议,据此,合营公司同意向本集团供应该等产品,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

合营公司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欧力士中国持有合营公司之20%股权。欧力士中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ORIX Corporation之附属公司。因此,合营公司为本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上市规则项下之相关百分比率均低于5%,因此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