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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调任、执行董事辞任及僱员购股权计画委员会成员变更

2020-12-02 00:00:00

董事调任

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梁振华先生(「梁先生」)将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梁先生将继续留任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僱员购股权计画委员会(「ESOS委员会」)

主席。

梁先生,71岁,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彼负责制定本集团的整体策略及方向。梁先生亦为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的董事。梁先生于电子行业拥有逾三十年经验。梁先生曾于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零年担任史钊活有限公司的品质检查主管╱流程控制员,并于一九八一年成立威伦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梁先生为梁智恒先生(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任命为执行董事)的父亲。本公司与梁先生就委任其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订有委任函,年期为两(2)年,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须根据公司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根据委任条款,梁先生可获得董事袍金每年1,728,000港元(须得到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上股东批准),其薪酬亦将由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每年参考其于本公司作为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的职务及职责及现行市况检讨。梁先生及梁智恒先生放弃参与梁先生之委任及董事袍金有关的讨论及决定。

于本公告日期,梁先生作为一项全权信托之受益人,拥有19,909,813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之权益(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约23.37%),并拥有其配偶所持805,134股股份之视作权益(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约0.94%)(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梁先生亦于1,230,130股股份中拥有直接权益。

除本文所披露外及于本公告日期,梁先生:

(i)于过去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i)彼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并无担任何其他职务;

(iii)并无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及

(iv)无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其他关係。除本文所披露外,概无其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任何规定须予以披露之信息,董事会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执行董事辞任及ESOS委员会成员变更

董事会宣佈,由于郭灿璋先生(「郭先生」)决定投入更多的时间于个人事务,其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执行董事的职务,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相应地,郭先生亦将于同日起停任董事会副主席及ESOS委员会成员职务。随着郭先生辞任执行董事职务,彼将被任命为本公司策略顾问,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董事会相信,郭先生对本公司及本集团多年的经验及认识,将能对本集团的策略、政策及业绩提供宝贵的见解、富建设性及有根据的意见。

郭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董事会衷心感谢郭先生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郭先生停任ESOS委员会成员职务后,执行董事韩家振先生将被任命为ESOS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股东亦应参照本公司在SGXNET另行披露之有关董事委任及辞任之公告,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