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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奖励计划

2020-08-28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有关本公司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的公告。

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董事会议决修订计划规则的若干条款。

计划规则修订

以下为计划规则的主要修订概要。

计划的运作

除在公开市场购买股份外,该计划的运作已作出修订,以便受托人可就该计划认购本公司的新股份。在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下,根据该计划向受托人配发及发行新股份可根据股东的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进行,惟根据该计划将配发及发行予受托人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计划所规定的上限。本公司配发及发行股份予受托人仅于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有关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进行。

该计划条款的修订使受托人可认购股份符合市场惯例,并使本公司可减轻就该计划购买股份的现金流负担。

参与者

该计划的参与者范围已作出修订,以包括除本集团僱员及董事以外的顾问及咨询顾问。

董事会认为,仅由董事及僱员无法实现本集团的成功发展,而且还取决于本集团商业伙伴的合作。商业伙伴于本集团的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集团能够与该等商业伙伴维持良好关係极其重要。将曾对或会对本集团作出贡献的顾问及咨询顾问纳入该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名单后,将在有关情况发生时,使本公司拥有奖励该等人士的灵活性,倘该等奖励及激励可鼓励彼等将其利益及目标与本集团利益及目标一致,并为本集团的长远发展努力提升本公司及其股份的价值。

计划上限

可授予选定参与者的股份数目上限已予修订为不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本的1%,惟经股东批准者除外。

计划期限

由于该计划的原有效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届满,董事会亦议决将该计划期限自决议案之日起延长十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该计划并非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的购股权计划,且为本公司的酌情计划。更改计划条款毋须经股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