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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集团有关暂停买卖的近期发展更新及延迟刊发并寄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各年报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各中期报告及延迟刊发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

2017-12-14 20:20:00

有关暂停买卖的近期发展更新

延迟刊发并寄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各年报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各中期报告

延迟刊发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

各中期业绩公告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兹提述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10日、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10月3日、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2日、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27日、2017年3月2日、2017年4月3日、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2日、2017年7月3日、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18日、2017年9月18日及2018年10月18日之该等公告(统称「该等公告」)。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的公告所述,本公司目标在当日起三个月内自独立法证会计师取得报告。於本公告日期,调查(包括本集团管理层及独立法证会计师之会议)仍正进行中。本集团已增拨其资源,旨在向独立法证会计师提供所要求的必要协助,以尽快落实报告。例如,本公司正与独立法证会计师合作,分析向彼等提供及经彼等审阅的资料。基於本公司与独立法证会计师目前的商讨进度,预计独立法证会计师的报告将可於2018年第一季度内备妥。

此外,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的公告所述,本公司拟於随後七个月内刊发并寄发本公司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各份年报、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各份中期报告,并刊发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各份中期业绩公告以及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本公司已不断与核数师跟进有关事宜。

上述目标时间表仅为指示性质,或会予以变更。上述目标时间表如有任何重大变动,本公司将适时公布。本公司将根据联交所及上市规则之规定就调查进度、本公司未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复牌进展的发展情况另行刊发公告。本公司将继续进行遵从复牌条件(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5月3日的公告)的准备工作。

本公司之股份及债务证券将继续暂停於联交所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