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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公告及寄发二零二一年年报及延迟召开董事会会议

2022-04-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全年业绩(「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及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藉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业绩公告及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年度业绩。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

公告及寄发二零二一年年报董事会谨此宣佈,本集团总部及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所在地上海实施COVID-19相关封锁及严格的防控措施继续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完成其审核程序带来实际困难,包括核数师就本集团审核向第三方取得若干询证函及访谈程序出现延误。因此,本公司在按该等公告最初预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刊发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方面遇到实际困难。基于上述情况及目前审核程序的进度,预计刊发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将进一步延迟至不晚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而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将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延迟召开董事会会议

鉴于进一步延迟刊发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为(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及其刊发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将进一步延期至不晚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如在完成审核程序及刊发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及二零二一年年报方面有任何其他重大进展,本公司将于必要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