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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世

2019-07-31 00:00:00

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沉痛宣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阳生先生(「刘先生亅)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辞世。董事会衷心感谢刘先生于过往年度对本公司所作宝贵贡献,并谨此向其家属表示深切哀悼。

于刘先生辞世后,(i)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项下的规定(该条规则规定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ii)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组成,低于上市规则第3.21条项下的规定(该条规则规定审核委员会其成员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及至少要有三名成员)。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1及第3.23条尽其努力物色适合人选儘快于刘先生辞世日期后的三个月内填补空缺。本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