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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

2019-02-15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六年主租赁协议届满后,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与董先生订立二零一九年主租赁协议,年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计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于本公告日期,董先生透过Master Alliance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74.18%。因此,董先生(本集团之控股股东)及其联繫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二零一九年主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二零一九年主租赁协议项下建议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二零一九年主租赁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