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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业节水续订现有持续关连交易- 总采购协议

2018-05-28 20:01:00

兹提述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续订本公司与天业控股之间的二零一五年总采购协议及二零一五年总销售协议的现有持续关连交易。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间总采购协议项下的总交易(「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2,500,000元。由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底有关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已超过5%且高於10,000,000港元,故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为此本公司已就总采购协议公告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条及第14A.36条,并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寻求独立股东批准。违反上市规则第14A.35条及第14A.36条乃因本集团内部控制不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期间,总采购协议项下的总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46,870,000元。

董事认为,就总采购协议公告及寻求独立股东之批准而言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条及第14A.36条是无意的,并且是一次性事件。鉴於是次违规事件,本公司已立即采取行动加强内部控制程序,包括(i)为负责人员提供内部培训,加强彼等对关连交易的理解,强调及时报告关连交易的重要性;及(ii)指定本集团高级管理层负责监察并防止关连交易的不披露。董事认为该等措施可防止日後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本公司虽然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A.35条及第14A.36条,但本公司能够遵守第14A章的其他年度审查及报告规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按年审查持续关连交易,并已於年报中确认交易乃於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本公司亦已聘用核数师每年报告持续关连交易。

批准总采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召开,载有包括但不限於有关总采购协议进一步资料、总采购协议建议年度上限、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以及载有衍丰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意见的函件详情的通函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