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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 - 董事调任

2019-04-16 00:00:00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葛长新先生(「葛先生」)已到退休年龄,自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副主席,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副总裁并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总裁高级顾问。

葛先生,六十一岁,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为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彼任本公司火电事业部副总经理、控股董事会办公室及战略发展部负责人;二零一二年五月,任火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华南分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华南分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后任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先后担任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加入本公司前,葛先生曾就职于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葛先生持有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葛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董事服务合约,年期自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起为期一年。葛先生将每年收取董事袍金300,000港元。其担任总裁高级顾问的月薪待定。彼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总裁高级顾问之薪酬乃参照其职位、职责、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况釐定。应付薪酬将由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不时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在股东週年大会上授权赋予其的权力审阅。

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定义,葛先生于本公司的4,828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葛先生已确认(i)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ii)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i)现时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v)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及(v)并无任何有关葛先生调任之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