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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之最新情况

2020-03-18 00:00:00

本公告乃华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及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刊发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事项及债务承诺。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盈利警告之最新情况

于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之公告内,董事会已指出本公司仍在评估债项之预期减值亏损,债项如须要作出全数减值亏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有可能录得重大亏损。基于之后与买方及担保人之商议及迄今就收回债项作出的努力,本公司认为于可见将来收回债项全数的可能性不大。此外,近期爆发之新冠状病毒肺炎亦可能对担保人根据买卖协议须履行其偿还债项责任之能力造成非常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内须要为债项作出全数减值亏损,惟须待本公司之核数师同意后,方可作实。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将会录得超过200,000,000港元之重大亏损。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以董事会对其现有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并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及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有所调整。载有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营运详情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审慎阅读本公司所刊发之全年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