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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框架协议

2020-06-29 00:00:00

于2020年6月29日,本公司与建业新生活订立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采用而建业新生活同意提供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服务。

于本公告日期,胡先生间接拥有建业新生活的30%以上股权。胡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建业新生活是胡先生的联繫人,并因而为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07(4)条项下的关连人士。因此,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高于0.1%但低于5%,故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