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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关连交易-提供企业担保

2020-02-2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就该贷款向河南弘道提供企业担保,而根据上市规则,此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公告中所作出的披露,本公司谨此指出:(i)董事认为,担保安排契约及企业担保合同(包括担保费)之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及(ii)就该贷款向河南弘道提供企业担保的主要理由为使筑友智造获取资金发展,以期确保及保障本集团项目的材料及服务的充分及稳定供应,并有助本集团及筑友智造之日后共同发展。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澄清及补充以下有关该公告中所作出的若干披露的资料:

董事会的意见

就董事认为担保安排契约及企业担保合同(包括担保费)之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而言,董事于釐定担保费时已考虑若干市场先例,尤其是本集团于2016年4月订立的一笔过往交易,据此本集团已就人民币650,000,000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向本集团当时的服务供应商及独立第三方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以获得相等于担保金额1%的服务费。

鉴于两笔交易背景类似,当时及近期的市况及适用利率类似且可资比较,以及本集团有权享有的担保费相同,故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仍维持该公告所载的意见,即担保安排契约及企业担保合同之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提供企业担保的理由及该贷款的目的

本公司谨此阐述并澄清,提供企业担保的主要理由为协助河南弘道商务信息谘询有限公司(「河南弘道」,由胡先生间接全资拥有及为筑友智造的间接唯一股东)取得该贷款以再融资其收购筑友智造(「收购事项」)使用的资金。本公司认为,鉴于本集团对优质预制组件的需求日益增加,收购事项将有助本集团确保稳定、固定及持续提供优质预制组件╱相关建筑服务,且最重要的是价格合理。

筑友智造及其附属公司(「筑友集团」)乃本集团预制组件及建筑材料以及相关工程及建筑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商之一,专门提供智能建筑综合解决方案,同时为从事智能建筑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就本公司所深知,筑友集团已在中国约20个省份40多个城市完成建设项目,同时亦持有各类证书╱资质╱登记,包括(其中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于收购事项后,本公司与筑友智造订立合作框架协议(于2019年12月重续,年期至2022年12月止为期三年,须经独立股东批准),据此,筑友集团将于整个协议期内为本集团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各类服务及建筑材料(包括预制组件)。有关该交易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及2019年12月30日的公告。于重新审阅该公告后,本公司谨此作出上述阐述及澄清,以令股东更好地了解该交易的背景。

除上述资料外,该公告的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