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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02-14 00:00:00

兹提述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 30日及2020年1月 23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工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使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期于2020年2月 14日前寄发一份通函(「该通函」)予股东,当中载有(其中包括) (i)工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一步详情;及(ii)召开股东大会之通告。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为该通函若干资料定稿,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2020年2月 21日当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