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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工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11-13 00:00:00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于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筑友智造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采用而筑友智造同意提供工程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胡先生间接拥有筑友智造的30%以上股权。胡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筑友智造是胡先生的联繫人,并因而为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07(4)条项下的关连人士。因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工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高于0.1%但低于5%,故工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