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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优先票据

2019-08-01 00:00:00

本公司建议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向美国境外人士进行美元计值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

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取决于(其中包括)市况及投资者兴趣。票据建议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法国巴黎银行、建银国际、瑞信、德意志银行、海通国际及摩根士丹利作为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本公司拟运用于扣除佣金及其他费用之所得款项净额作偿还其现有中长期债项之用。本公司或会因市况变动调整建议票据发行,并因而重新分配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将向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申请批准票据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报价。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告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所表达的意见或所载报告的准确性概不承担责任。票据原则上获批准纳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名单及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或本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票据或附属公司担保的价值指标。

MiFIDII专业人士╱仅限ECPs╱无PRIIPs重要资讯文件-制造商目标市场(MiFIDII产品管理)仅限合资格交易对手方及专业客户(所有分销渠道)。由于不得售予欧洲经济区的零售投资者,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

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协议,故建议票据发行是否作实仍属未知之数。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倘若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作出有关建议票据发行的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