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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有关(1)交回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的日期及时间(2)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通函

2022-04-28 00:00:00

兹提述日期均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有关召开天工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星期四)举行股东週年大会之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载有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本公司通函(「通函」,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统称为「股东週年大会文件」)。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股东週年大会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注意到股东週年大会文件出现无意植字错误(如下文划线文字所示):

(1)通函第29页(中英文版本):

“股东週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现连同本通函将一併寄发予股东。无论阁下能否出席大会,务请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并尽快及无论如何须在不迟于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不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上午十时正),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2)通函第35页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第5页(中英文版本):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须于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不少于48小时(不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上午十时正),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3)通函第31页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第1页(仅为英文版本):

“兹通告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2楼1203B、1204–1205室举行股东週年大会,以处理下列事:”

本公司谨此澄清,(1)本次股东週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的交回日期及时间应为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时正及(2)股东週年大会的举行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星期四)。

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澄清外,股东週年大会文件之中英文版本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本澄清公告为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之补充资料,应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一併阅览,而就此而言,以现有形式呈列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之中英文版本将继续有效。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就股东週年大会寄发之股东週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将维持有效,可供股东週年大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