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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喜

2020-06-01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 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董事会对现时获得资料的初步审阅, 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内部营运数据(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 及本集团的其他相关资料, 本公司预期,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未经审核的股东应占溢利将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增长不少于30%(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的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5.64亿元) 。

本公司的股东应占溢利预期增长主要由于(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原因:

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 电池销售量略有增长; 及

得益于公司精益管理、 智能制造能力提升, 原材料价格调整, 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去年同期。

本公告仅基于本公司现时可得之未经审核资料而做出初步评估。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实际业绩可能会与本公告所披露的不同。 预期本公司的二零二零年中期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底前发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