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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提供贷款

2020-06-22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金茂长沙与其股东(分别为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之间订立的原框架协议,据此,金茂长沙同意按照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所持金茂长沙的股权比例,并根据相同的条款与条件向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原框架协议将于2020年6月24日届满。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0年6月22日,金茂长沙与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订立新框架协议,据此,金茂长沙将在新框架协议之期限内继续向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新框架协议将自2020年6月25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金茂开发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金茂长沙由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分别持有80%及20%的权益,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建长沙因其为金茂长沙的主要股东而成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次交易构成本集团向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的持续关连交易。由于金茂长沙向中建长沙(或其指定的实体)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将高于1%但低于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次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