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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之预防措施

2020-05-07 00:00:00

兹提述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之通告及日期为2020年4月7日之补充通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23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股东特别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时正举行。

考虑到近期香港政府关于放宽部分防疫措施的公告(将自2020年5月8日起生效),以及本公告所载本公司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采取的预防措施,本公司宣佈,股东特别大会将不会进一步延期,并将如期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时正举行。

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实施下列预防措施以保障出席股东、员工及其他持份者免受感染的风险:

(1)每位股东、委任代表及其他出席者于每个股东特别大会会场入口必须量度体温。任何体温超过摄氏37.4度的人士将可能不获批准进入或被要求离开股东特别大会会场;

(2)每位出席者须于整个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期间在会场内佩戴外科口罩,并保持安全的座位距离;

(3)每位出席者可被查询是否(a)于股东特别大会前过去14天内曾到访香港以外地区;及(b)现受到香港政府规定须接受检疫的人士。任何人士如于上述任何一项回答「是」,将可能不获批准进入或被要求离开股东特别大会会场;

(4)本公司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会场安排透过通讯设施及╱或电脑设备连接的多间会议室,并可能指示出席者分别坐于某个会议室,以将每个会议室内的人数限制在八人或以下,并确保出席者之间相隔足够的距离;及

(5)股东特别大会将不会供应茶点及派发礼品。

若股东特别大会主席认为于股东特别大会期间出现之情况可能会违反与预防及控制2019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从而导致股东特别大会无法继续进行,则其有权推迟股东特别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