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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有关根据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宏泰之建议购股权要约及可换股票据要约建议撤销中国宏泰之上市地位有关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之特别交易之每月资料更新

2022-07-29 00:00:00

兹提述(i)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宏泰」)发出的日期为 2022年6月 9日的联合公告(「规则 3.5公告」),内容涉及(其中包括)中国金茂根据公司法第 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宏泰之建议; (ii)中国宏泰发佈的日期为 2022年6月 17日的公告,内容涉及(其中包括)委任中国宏泰独立财务顾问;及(iii)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发出的日期为 2022年6月 30日的联合公告,内容涉及延迟寄发计划文件(「延迟寄发公告」)。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规则3.5公告所定义之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建议之进度更新

诚如规则 3.5公告所披露,建议须待规则 3.5公告中「建议及计划的先决条件」一段所载列之先决条件在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如可获豁免))后,方可作出,而计划亦须待该等先决条件在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如可获豁免))后,方可实施。

自规则 3.5公告日期起,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一直并将继续努力争取尽快达成先决条件。自规则3.5公告以来:

(a) 中国金茂已按中国金茂满意的条款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反垄断批准,以达成规则 3.5公告中「建议及计划的先决条件」一段(b)项所载之先决条件;及

(b) 已取得截至规则 3.5公告日期结欠中国宏泰集团未偿还境内借款总额至少 50%的有关贷款人给予的所需同意或豁免,以达成规则 3.5公告中「建议及计划的先决条件」一段(e)(i)项所载之先决条件。

除上述者外,所有先决条件于本公告日期仍未满足。

有关计划文件之最新状况

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一直就计划文件及召开法院会议及中国宏泰股东特别大会之相关通告努力工作,以(其中包括)批准建议、计划、因计划而导致的任何削减股本、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并使前述各项的实施生效,惟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计划文件之内容,包括(i)中国宏泰集团之最新业务及财务资料(包括债务声明);及(ii)有关中国宏泰集团若干物业权益之估值报告。

诚如延迟寄发公告所述,有关方面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将寄发计划文件的时限延长至2022年8月 31 日,而执行人员已授出有关同意。建议的详细时间表将载于计划文件以及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将于寄发计划文件后刊发的联合公告内。

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就达成尚未满足之先决条件及于寄发计划文件后另行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中国金茂股东、中国宏泰股东、中国宏泰购股权持有人、 Chance Talent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建议、计划、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购股权要约及可换股票据要约的任何重大进展。

警告:

中国金茂股东、中国宏泰股东、中国宏泰购股权持有人、 Chance Talent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及╱或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计划及建议的实施将仅于所有先决条件及条件达成或获有效豁免(如适用)后方会生效,因此建议及计划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生效。因此,中国金茂股东、中国宏泰股东、中国宏泰购股权持有人、 ChanceTalent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及╱或潜在投资者于买卖中国金茂股份及╱或中国宏泰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 主席

宁高宁 宋鏐毅

香港, 2022年7月 29日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金茂董事会包括非执行董事宁高宁先生(主席)、李福利先生、安洪军先生、程永先生及刘鹏鹏先生;执行董事李从瑞先生、江南先生及宋鏐毅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苏锡嘉先生、孙文德先生、高世斌先生及钟伟先生,彼等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有关中国宏泰集团的资料除外)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中国宏泰董事以中国宏泰董事身份所表达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宏泰董事会包括非执行董事宋鏐毅先生(主席);执行董事王建军先生、赵磊先生、杨允先生、王亚刚先生及王薇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永权博士、谢亚芳女士及王一江教授。中国宏泰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中国宏泰集团的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中国宏泰董事(以中国宏泰董事的身份)于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