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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3-15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确认、审阅或审核,且可予调整)以及本集团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人民币116百万元相比,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人民币210百万元至人民币230百万元。该预期转亏为盈主要由于以下因素:

(i)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与本集团白银交易业务分部的非经常性商誉减值亏损约人民币330百万元相比,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不存在有关亏损;及

(ii)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与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金猫银猫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5)(「金猫银猫」)经营的本集团珠宝新零售业务分部相关的一次性及非现金以股份支付之开支约人民币83百万元相比,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不存在有关开支。

上述因素的影响超过本集团珠宝新零售业务分部于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销售下降以及金猫银猫及其附属公司于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录得之若干一次性净亏损。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金猫银猫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的公告。

本公司现阶段仍在落实其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全年业绩。本集团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详细财务资料及表现将于本公司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预计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前刊发)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