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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1,0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之6.125%优先票据

2019-02-14 00:00:00

于2019年2月13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中金香港证券、德意志银行、高盛、滙丰、摩根士丹利及瑞银就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本公司拟于中国境外使用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以及作业务发展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由于不可于欧洲经济区进行零售,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

本公司已就票据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获得新加坡交易所原则上批准。新加坡交易所对本公告所作出之任何陈述、所表达之意见或所载报告之准确性概不承担责任。票据原则上获批准纳入新加坡交易所正式上市名单及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合资附属公司担保人(如有)或本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票据、附属公司担保或合资附属公司担保(如有)之价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