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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美元优先票据

2019-02-13 00:00:00

本公司拟进行优先票据之国际发售。

本公司已委任中金香港证券、德意志银行、高盛、滙丰、摩根士丹利及瑞银为建议发行票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建议发行票据之完成须视乎(其中包括)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票据拟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于本公告日期,建议发行票据之本金额、条款及条件尚未釐定。待落实票据之条款后,预期中金香港证券、德意志银行、高盛、滙丰、摩根士丹利、瑞银、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将订立购买协议。

本公司拟于中国境外使用建议发行票据所得款项净额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以及作业务发展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由于不可于欧洲经济区进行零售,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

本公司已就票据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获得新加坡交易所原则上批准。新加坡交易所对本公告所作出之任何陈述、所表达之意见或所载报告之准确性概不承担责任。票据原则上获批准纳入新加坡交易所正式上市名单及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合资附属公司担保人(如有)或本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票据、附属公司担保或合资附属公司担保(如有)之价值指标。

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就建议发行票据订立具约束力之协议,建议发行票据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落实。本公司之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倘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发行票据另行发表公告。